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财政局(略)-(略)年度宁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大型会议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0.(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按照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鲁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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