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玉城街道NCG(略)-(略)地块 | 玉城街道城南片区北侧 | 3.(略) | 住宅用地 | >1.0且≤2.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万元或(略)万元整倍数 | (略) |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在玉环注册新公司在玉环纳税,并在成交后三个月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若本地国企报名竞买,报名时必须上传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的文件,不得以会议纪要、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等形式代替。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拍卖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须先与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玉城街道NCG(略)-(略)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回购协议书》,再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当场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略)
五、本次拍卖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
3、拍卖时间:(略)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略)
联 系 人:(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咨询电话:(略)
规划业务问题:(略)
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略)
(三)咨询时间:(略)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得建设地下建筑,结建**地下室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5%比例进行易地建设。
(六)本次出让地块为带建筑方案出让,竞得人须严格按《玉环市玉城街道NCG(略)-(略)地块总平面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实施建设。
(七)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须与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玉城街道NCG(略)-(略)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回购协议书》,由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回购或定向销售给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确定的销售对象,销售(包括回购)总价为6.(略)亿元,涉及回购事项等由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和玉城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管。
(八)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九)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十)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略)〕(略)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略)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