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慈自然资规告〔(略)〕(略)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金融港8#地块位于坎墩街道,东至规划公共绿地、南至环镇北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开发程度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金融港8#地块 | (略) | ≤(略) | >0.1且≤1.0 | ≥(略) | 加油加气站用地、防护绿地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防护绿地 | (略)年 | 现状 | (略) | (略) |
注:(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略)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if !supportLists]五、[endif]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6日上午9:(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网上拍卖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该地块含出让绿地(略)平方米,为开放式绿地。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根据市商务局要求,明确金融港8#地块规划点位为迁建规划布点,该地块用于迁建项目。联系人:(略)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根据《慈溪市人民**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维护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动办〔(略)〕2号)文件精神,明确该地块在**地下室建成后,直接移交给职能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企业。
[if !supportLists](四)[endif]网上拍卖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拍卖结束,拍卖不成交。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地块受让人应根据商务部门要求自行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预核准文件等相关证照,不得以无法取得上述证照为理由,申请开竣工延期或退地。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地块受让人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七)[endif]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if !supportLists](八)[endif]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if !supportLists](九)[endif]付款期限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if !supportLists](十)[endif]土地交付时间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交付土地。
[if !supportLists](十一)[endif]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if !supportLists](十二)[endif]联系方式
出让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咨询时间:(略)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