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学校简介:(略)
地址:(略)
二、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计(略)人)
1.保洁主管 (1 人)
要求:(略)
2.保洁员(8人)
要求:(略)
3.宿舍管理员(4人)
要求:(略)
4.场馆管理(8人)
要求:(略)
5.夜班更夫(1人)
要求:(略)
6.杂修(1人)
要求:(略)
7.园艺(1人)
要求:(略)
三、其他要求
报价中应包含所有依法必须的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等。(工资、社会保险不低于当地现行最低标准)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用上调,服务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四、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办法
1、甲方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并考核。
2、每月对物业服务填写《物业服务监督考核评分表》,对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监督考核,所有考核结果均作为对物业公司的评价依据。
3、甲方对物业服务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不合格问题及问题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或终止合同。
4、甲方负责统计汇总《物业服务监督考核评分表》,按月份实施考核,并向物业服务公司通报考核情况。
5、物业服务公司考核评分连续两月分数低于(略)分(不含(略)分)或同一服务考核项目连续两月扣分,甲方应将考核结果向物业服务公司通报,并负责与物业服务公司沟通,监督整改实施。
6、物业服务公司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在(略)分(不含(略)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物业服务公司)不做任何赔偿。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物业服务监督考核评分表
考核月份:(略)
| 考核单位(盖章) | | 单位领导 | |
| 序号 | 项目 |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 扣分 | 扣分说明 |
| 1 | 保洁工作 | 地面地砖、墙壁瓷砖、顶棚、墙角不清洁一处扣0.1分.地面有烟头、痰迹、杂物等一处扣0.3分.地面湿滑一处扣0.1分.门窗、玻璃、窗台不清洁一处扣0.1分.水池、便池、小便器有渍、不清洁一处扣0.3分.卫生洁具、面盆、台面有污迹一处扣0.1分.墙壁开关、灯具、镜子、水龙头、暖气等各种设施及管线不清洁一处扣0.1分.垃圾桶、纸篓不清洁,垃圾满溢一处扣0.1-(略)分.卫生间有异味扣0.1-0.3分.清洁工具及各种用品摆放不规范一处扣0.1分.走廊、楼梯、轿厢、通道地面不洁,有杂物一处扣0.1-0.3分.各种管路、楼梯扶手等设施不清洁一处扣0.1分.壁画、宣传板等公共设施不清洁一处扣0.1分.消防器材、电器设施、暖气等公共设施不清洁一处扣0.1分.桌椅、卷柜、饮水机等各种办公设施不清洁一处扣0.1分 方砖路面、油漆路面、广场路面、停车场、草坪、花坛内:(略) | | |
| 2 | 园艺工作 | 未按时到岗每次扣0.1分.未按时按要求填写巡视记录每次扣0.1分.未及时对树木修剪维护每次扣0.2分。未及时打药施肥处理病虫害每次扣0.2分。未及时清理杂草杂物每次扣0.1分。 | | |
| 3 | 场管管理 | 未按时到岗每次扣0.1分。未及时填写场管管理维护记录每次扣0.1分。 | | |
| 4 | 宿管 | 未按时到岗每次扣0.1分。未及时清扫公共区域卫生每次扣0.1分。未及时填写宿舍学生卫生评比记录每次扣0.1分。 | | |
| 5 | 更夫 | 未按时到岗每次扣0.1分。未定时巡视填写巡视记录每次扣0.1分。缺岗漏岗每次扣1分。 | | |
| 6 | 杂修 | 未按时到岗每次扣0.1分。报修后未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每次扣0.1分。 | | |
| 7 | 其他考核 项目 | 保密、安全、消防管理等方面,酌情一次扣0.1-1分 | | |
| | 合计扣分 | |
| | 当月得分 | |
附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及开标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U盘)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略)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