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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扶风县韦水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设生产技术[(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项目法人为扶风县河务工作站,招标人为扶风县河务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服务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扶风县韦水河防洪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略)
(1)企业法人为独立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记录,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略)年-(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后的资产负债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人近五年((略)年(略)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7)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7.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标书并行方式,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7.3、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办理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见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广联达)系统操作引导指南。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7.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7.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6、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等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扶风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扶风县河务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鹏博建工(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扶风县新区南二路西段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略)号盛龙广场B区六单元(略)室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效强 | 联系人: | 张文洁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 传真: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