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略)年混凝土道路修补项目 JSZC-(略)-DYWX-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拟对开发区建成区内破损混凝土道路进行修补,面积约(略)平方米。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略)年(略)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函(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略)年(略)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且无新中标工程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本项目无需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支持**企业(财库〔(略)〕(略)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略)〕(略)号)等政策。
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5.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