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略)号(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日常所需的蔬菜类、鲜冻畜肉类、蛋类、水产类、水果类、粮油副食类等及相应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