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略)栋2楼(略)室)或远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标的名称) | 简要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炎陵县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为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井冈路办公区、鹿原税务所、水口税务所3个食堂提供食堂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 (略).(略)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与磋商。
2.评标方法:(略)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5.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