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将对 (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进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项目主要对(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进行采购;
2、合同签订后1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所供货物满足国家三包标准等行业标准;
供货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包装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以下简称“(略)号令”)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略)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要求标准组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略)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