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公告〔(略)〕(略)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略)]-(略)号 | 光明路西侧、泉北路南侧 | (略).(略)平方米(约(略).(略)亩) | 商业用地 | 挂牌 | (略)GB(略) | 不小于1.0不大于2.5 | 不大于(略)% | 不小于5% | 商业用地(略)年 | (略)万元/亩(起始总价(略).(略)万元) | (略)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略)]-(略)号宗地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略)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略)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略)个月内整体竣工。
4.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导致终止供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略)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6.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会同城东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8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略)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略)
挂牌时间:(略)
备注:(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略)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