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元/月·m2 |
价格说明 | 每平方米单位月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照成交月租金三个月的租金计算。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采取先付款后使用的租赁原则,按季度收取,具体内容详见《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
租赁期限 | 3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无违法乱纪、经营异常等记录。3.意向承租方或其股东名下的关联企业及关联方与出租方、威宁集团及各监管单位曾经或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被列入出租方、威宁集团及各监管单位竞价黑名单的,无资格参与竞价。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 承诺书;5. 租赁项目现场勘察证明;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 身份证明文件;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 承诺书;5. 租赁项目现场勘察证明;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项目现场勘察证明》。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承租方已经清楚并现场查看过该资产的现状,承租方同意按现状承租(包括产权情况、租金费用、租期、面积、 设施设备、停车位、无电梯等基本情况),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以租赁物存在上述相关问题为由拖延支付租金或要求解约的,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2.如若标的所在地因变更行业布局或出租方行业布局规划需要调整或设施改造或被相关政府部门收储,导致原有物业资产撤销的;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拆迁的;如因政府调整政策、市政规划调整、消防部门要求需要进行行业调整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需根据经营业态自行办理有关规划、建设、工商、消防、环保等手续。出租方按现有材料进行提供,承租方因相关手续无法办理或因违规被处罚的全部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并在出租公告和租赁合同中明确上述内容。4.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的,须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改造完工后经由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并将相关材料递交一份给出租方存档。承租方在装修、维修、经营期间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需与出租方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期间内所有的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出租资产的建筑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装修装饰施工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如需要改变、增添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等,须先书面报出租方同意,待出租方书面回复后方可开展工作,申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装修施工改造不得破坏、影响租赁物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且承租方的装修方案、电线路改造方案、消防系统改造方案等均须书面报备出租方,待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5.租赁期内,妥善保管并爱护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负责维修保养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并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维修保养费用,承租方拒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租赁物电力不够满足的,承租方自行负责增容,并承担增容费用。承租方装修装饰、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届满、解除、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6.承租方需守法经营,无条件配合我公司的现场管理,要对“城乡清洁工程”、“爱国卫生运动”、“创文明城”等公益活动进行配合,并配合出租方的各项迎检工作。7.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出租资产,如需部分分租的,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将租赁物进行部分分租,并向出租方提供在租赁期间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复印件)进行备案。承租方与次承租户签订的分租合同,分租的租赁期限须短于或等于主合同的租赁期限,分租的租金收缴频率须短于或等于主合同租金收缴频率(如按每月一次或按每季度一次等),不能超过主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收缴频率。承租方、次承租户还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物三方协议。承租方未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标的物对外转让、整体转租或部分分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当期三个月的租金金额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部分分租的,经出租方发现分租合同的约定或实际履行不符合本条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整改,承租方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擅自分租的违约情形处理。8.原承租人在同等租金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9.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优先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9)商铺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租赁项目现场勘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