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略)线八盘水磨至伽师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为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克州八盘水磨西侧G(略) 线与 G(略)路口处,沿既有道路进行拼宽扩建,路线总体呈由北向南走向,经过格达良乡、克孜勒苏乡、和夏阿瓦提镇达到伽师县北侧物流园附近,随后路线向西南绕行伽师县城,经过铁日木乡、江巴孜乡、克孜勒博依镇等,终点位于岳普湖县北侧泰岳路交叉口处,顺接G(略)岳普湖过境段起点,路线总长(略).3km。主要控制点:(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BJSGTSJ-1 | (1)项目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等工程勘察勘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或其他线路、管道、其他工程)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 (2)项目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及与“三区三线”的相互关系调查,以及为满足水保、环保、“三区三线”要求和其他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 (3)项目范围内的路线、交叉区域、养护工区、观景平台、停车区的绿化景观的勘察设计; (4)本项目全线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范围内场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各类管线改移涉及的安全性评价、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梁现状检测评估、公路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雪害专项研究(如需要)、抗震专项研究(如需要)、供配电、景观等专项技术报告及岸坡稳定专项评估(如需要)等各类专项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工作; 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报告,含补救措施和费用估算(如需要)】。配合完成以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略)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林地可研、草地可研、土地复垦调查与方案编制、生物多样性等专项报告编制(如有),以满足建设用地的报批、批复。 (5)项目范围内路线穿越各类环境敏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略) (6)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的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绿化景观、充电桩、加油(加气)站等)工程。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等)(如有)、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等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7)负责本项目“交旅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及符号融入公路”的方案编制和工程设计,并编制报告或专题(如需要),编写说明书。 (8)配合本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招标资料,包括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配合业主开展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工程量清单复核及设计变更等;若后续建设模式发生变化时,还包括各项衔接和相关服务工作。 |
2.3 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完成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交通工程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成果同步提交);
(2)后续服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如下:
标段 | 资质要求 |
BJSGTSJ-1 | 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本项目勘察设计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变化后的工程内容超出设计人届时资质承揽范围(允许分包项目除外),招标人有权对超出资质承揽范围的工程内容另行组织招标,相关费用应从勘察设计费中予以扣除,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4.2完成网页注册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在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未获得相关批复(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的其他勘察设计、地勘监理及设计咨询合同文件主要人员(或中标候选人公示但招标人尚未授予合同的项目主要人员)重复,同一项目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2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https:(略)
7.4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7.5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略)
7.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略)-(略)-(略)),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行政监督:(略) | |
纪检监察:(略) (略)-(略)(交通建设事务中心)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