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略)-1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迈县老城镇北一环路与富音路东南侧 |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略)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略)〕(略)号)的要求,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动工开发日期的2年内,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项目竣工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除契税外有关税费)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含乙方招商项目入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亩均年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不低于(略)万元/亩)。项目按每4亩安置1名该地块失地农民就业,则需要总共安排(略)名用工名额,同工同酬并遵照用地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2)该宗地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略)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宗地拟安排用于建设海南数智产业项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宗地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无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该宗地开发建设需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严禁引入对周边居住及公共环境存在干扰、或存在污染风险隐患的项目。在建设方案设计与布局阶段,应充分考量周边污染影响距离;土地供应后若需重新引进新项目,须对高污染项目实行严格审查管控,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个月内开工建设,并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略)〕(略)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