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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1.根据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函,竞买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竞买对象限制:(略)
(2)该不动产成交后,由拍受人与北苑街道签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约定该宗地年亩均税收应达到(略)万元,每五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同一考核周期内,未达到(略)万元/亩但不低于7.5万/亩,受让人应按照《履约协议》支付约定与实际差额部分违约金,并继续履约;未达到7.5万元/亩的,受让人应按照《履约协议》支付约定与实际差额部分违约金,且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此外该宗地连续两年被评为义乌市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或连续3年被评为义乌市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C类企业(含)以下的,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3)该区块位于禁止改扩建区,近期有无有机更新计划请征询征收办及北苑街道意见。
▲2.根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竞买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制造业企业。
(2)宗地规划管控按照《义乌市工业用地规划分区管控方案》执行。
(3)该宗地为分阶段出让工业用地,未通过工业项目复核验收,拍受人需按出让合同要求进行项目复核验收。
(4)因房屋已建成,土地使用权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处置。需由拍受人代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办理标的不动产转移到拍受人名下的登记。
(5)根据《义乌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义政发[(略)](略)号)文件规定,由拍受人与北苑街道办事处签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履约协议》,约定土地后续利用产业定位、投资强度,税收等指标,以及未按协议履约需交回土地的相关条款和补偿意见。
(6)拍受人与自规局签订《补充协议》,对企业在履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过程中未达标,导致《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出让合同》自动解除,土地由自规局收回,宗地的地上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退还补充事宜按镇街(平台)与受让人签订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7)由买受人承接《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违约,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8)该宗地房屋所有权未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略)
(9)据(略)年9月(略)日印发的复函:(略)
▲3.有租赁,租赁不保护,于拍卖成交付款后6个月内腾空交付。
▲4.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略)
▲5.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记载,建筑规模:(略)
▲6.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本院仅以现状交付。
▲7.对不符合竞买资格而参与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对竞买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请竞买人务必理性竞拍。
▲8.关于标的物能否过户等问题,建议各竞买人自行向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9.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税费由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咨询电话: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参考价:(略)
买受人未在公告确定的时间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咨询、展示看样、案件送达、竞买资格、抵偿等事项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2.本院已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拍卖事宜,如当事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被执行人浙江义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承办法官陈法官((略)-(略))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向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含共同购买)。委托人为组织机构:(略)
4.水电物业等情况的咨询:(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特别提醒:(略)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略)
因不动产交易的复杂性和政策变动性,买受人预估税费时宜自行向税务机关咨询税种及相应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略)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在(略)万元以内(含)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二十日内缴清 。成交价在(略)万元以上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三十日内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账户足额缴纳;汇款备注:(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略)
税务咨询热线:(略)
法院拍卖咨询电话:(略)
承办法官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略)
友情提醒:(略)
(1)竞得者根据公告第九条的规定,通过本人账户缴清余款后(汇款时备注:(略)
(2)等待承办法官电话通知,买受人可自行选择到法院领取或邮寄送达过户材料,邮寄地址为买受人拍卖时的淘宝账户默认收货地址。
(3)凭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义乌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
1.中国银行经开支行:(略)
2.义乌联合村镇银行北苑支行:(略)
3.义乌农商银行营业部,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略)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联系人:(略)
5.义乌农行,联系人:(略)
6.兴业银行,联系人:(略)
7.浦发银行义乌分行,联系人:(略)
8.浙商银行义乌分行:(略)
特别提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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