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中高山地区部分道路因海拔高,冬季气候恶劣,道路行车十分危险,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境内县、乡道路部分路段实施冬季交通管制(以下简称“冬管”)。现将“冬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冬管”时间:(略)
二、“冬管”路段:(略)
三、“冬管”期间,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择安全适宜
的地方设置“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制服务站”,做好“冬管”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冬管”中执勤和服务人员须佩戴统一制作的标识。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是“冬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管理大队、辖区派出所协助配合开展工作。
四、“冬管”期间,管制路段每天下午5时(略)分至次日8时禁止车辆通行,其余时间对过往车辆实行限量、单向通行、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出现大雾、霾、雨、霜雪、结冰、冰凌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车辆通行;管制期间,车辆通行于管制路段时,根据道路情况,管理人员应提醒驾驶员及时采取安装防滑链等安全措施通行。由于涉及“冬管”农村道路路窄、坡陡、弯急,过往车辆驾乘人员必须控制在3人(含3人)以下。
五、所有过往车辆和驾乘人员应遵守“冬管”有关规定,服从乡(镇)“冬管”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过往车辆和驾乘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驾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冬管”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冬管”工作进行监督。
汉源县人民政府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