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略)
采购包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其他办公设备 | 廉政文化主题馆多媒体设备 | 否 | 1项 | (略) | (略) | (略)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略)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CCC、信息安全等),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略).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需提供承诺函)。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略)
(2)邮件获取:(略)
注:(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