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略)
第四临床医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二、代理机构名称:(略)
三、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四、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医服务能力提升病理科设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略)
供应商为代理商:(略)
(5)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5万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略):(略)
2、获取地点:(略)
3、方式:(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开启地点:(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箱:(略)
2.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十、本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中医服务能力提升病理科设备,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及节能产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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