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略)C(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金自然资源出让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租赁方式出租金塔县(略)C(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租赁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亩·次) | 保证金 (万元) |
(略)C(略) | 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南,肃核路连接线北侧,中核秦山分公司东侧地块内 | (略)平方米 (约合(略).(略)亩) | 工业 用地 | ≥0.8 | ≥(略)% | ≤(略)% | 5年 | (略).(略) | 0.1 | (略).(略)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在金塔县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本次挂牌租赁宗地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向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申请现场踏勘、获取《租赁文件》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竞买申请书》按租赁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六、挂牌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期限:(略)
(二)报价时间:(略)
(三)挂牌会时间:(略)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略)
七、竞得人在本次挂牌租赁活动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租赁文件规定的租赁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宗地经挂牌成交后,须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相关用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须知》。
九、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略)
开户银行:(略)
十、联系方式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略)
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略)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