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莲洲镇五指山绿美点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建筑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莲洲镇五指山绿美点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2)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加盖公章);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注:(略)
(5)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其他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