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社区)“三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农场干部人身意外险
服务项目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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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为村(社区)“三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农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险服务,现诚邀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兰洋镇村(社区)“三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农场干部人身意外险服务项目。
二、投保范围
兰洋镇村(社区)“三委”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农场干部,共计(略)人。
三、保险期限
1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重点保险服务内容
(一)提供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
(二)提供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保障(含门诊及住院);
(三)提供意外住院津贴保障;
(四)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及紧急救援支持。
五、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与保险期限一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期间需持续提供保险相关服务。
六、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项目需配备至少2名专属服务人员,且需具备三年以上保险从业经历,并具有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相关经验。
注:(略)
七、文件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将报价材料单独密封报送。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截屏;
(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提交密封完好且包含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的文件(综合报价按(略)人总保费执行,手写报价无效,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若未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将视为报价无效;
(六)保密承诺书;
(七)类似团体人身意外险服务业绩证明;
(八)其他资料。
注:(略)
八、选聘方式
(一)经我镇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相同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名单位注册资金、近期业绩、承接团体意外险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二)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选聘结果在儋州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四)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2日(工作日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