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服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州延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略)%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延吉JM合用机场工程,建设1条(略)米X(略)米的跑道和1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和助航灯光系统。建设3万平方米的航站楼,(略)个C类机位的站坪(2个除冰机位,兼顾通用航空使用),1座塔台和(略)平方米的航管楼及空管、供油、消防等设施。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技术配合和工程验收配合服务等。包括:(略)
2.4 服务期限: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合格之日。
2.5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建市〔(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开放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通知》中人员配备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略)
3.1.4信誉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请投标人于(略)年(略) 月(略) 日(略):(略)
登记资料包括:(略)
提示:(略)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略):(略)
6.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 月2 6 日(略):(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 (略) 日9时(略)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略) 号白桦林国际B 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9.其他说明
监督部门:(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异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