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粉煤灰材料,使用项目为:(略)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范围:(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散装粉煤灰 | F类 II级 | 吨 | (略)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B4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按第七章规范 |
合计 | 吨 | (略) | | |
注:(略)
4、交货时间:(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及技术要求:
(1)《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略)-(略))
(2)《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 (略)-(略))
(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略)-(略))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略)-(略))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略))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略)-(略))以及其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执行,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供应品牌承诺书)。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还应在询比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的工程粉煤灰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三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载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以及发票,金额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3日(略):(略)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8日(略):(略)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响应,办理方式:(略)
(2)各供应商须登陆阳光采购网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及时通过阳光采购网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注册供应商及阳光采购网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专属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使 用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