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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略)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略)
参考价:(略)
起拍价:(略)
增价幅度:(略)
保证金:(略)
执行依据:(略)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
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
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
1.关于税费承担问题,本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法按照税费各自承担原则处理。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如有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其他欠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本次拍卖标的物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涉案宗地内有建(构)筑物,有部分房屋无法对应具体建筑物。部分建(构)筑物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件,是否可以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请竞买人根据评估报告自行核实,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实地房屋建基面积超出宗地红线(略).3平方米,本次评估未考虑其超建部分需补缴的相关地价款。因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名下土地使用权内地上建筑物现状房屋格局发生了变化,无法确认产权证与现状房屋的对应情况,宗地内现状建(构)筑物以《博罗县龙溪镇荣乐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博罗县龙溪镇小蓬岗村老围组江花园、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名下位于博罗县龙溪镇白莲湖村委会红岭地段、博罗县明大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博罗县龙溪镇白莲湖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板朗地上建(构)筑物测绘报告》为准,且未考虑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加油站出租以及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加油设备设施的价值,案涉宗地范围之外的(略)平方米未取得权属证明,用于埋地油罐和通道(目前双方当事人已解除租赁关系)。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博府国用((略))第 (略)号》《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名下产权证号为博府国用((略))第 (略)号影像图》《关于调查函的复函》(博自然资函〔(略)〕(略)号)显示,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名下宗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存在超出宗地界线范围的情况,本次评估假设估价对象地上建筑物是合法的,权益处置不受限制,仅对其地上建(构)筑物价值进行评估,且未考虑超出宗地界限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埋地油罐和通道。
4.根据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名下位于博罗县龙溪镇白莲湖村委会红岭地段的5套不动产未发生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欠税情况;博罗县龙溪镇东江加油站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历史欠税(略)元,滞纳金(略).(略)元,合计(略).(略)元。上述滞纳金暂计算至(略)年(略)月(略)日(滞纳金根据“滞纳天数”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滞纳天数”从“缴纳期限”到期次日开始计算,截止至清缴税款当日。(略)年(略)月(略)日后产生的滞纳金另行计算)。本次评估结果未扣除上述费用。涉案宗地暂无盘整收回计划、无拖欠土地出让金、暂未纳入闲置土地范围。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括室内财产。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的特别提示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略)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前通知情况
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如相关当事人或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略)
法院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略)
集中看样时间:(略)
如需预约现场或直播在线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略)
特别提示:(略)
九、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拍卖竞价前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法院未接受除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保证金。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在竞买成功后十四日内(即在(略)年1月(略)日之前),买受人须将拍卖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缴入法院执行案件的“一案一账户”(户名:(略)
十、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
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人应当在充分了解原产权人在标的物成交前应当向相关部门缴纳本标的物涉及的历史欠税(主要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历史欠费(主要为土地占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并评估预算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涉案标的物存在历史欠税(费),买受人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由本院通知买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到税务机关缴纳标的物涉及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历史欠税。
买受人在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后十五日内,应持《执行裁定书》到税务机关缴纳交易环节的相关税款,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的税费,逾期未申请退还已经垫付税款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执行案款,不再向买受人退回其垫付的税费。
买受人应在缴纳完毕相关税款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未及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或未及时过户等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应当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竞买人银行贷款
拍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
特别提示:(略)
特别提示:(略)
特别提示:(略)
特别提示:(略)
法院入库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略)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略)
法院财产处置监督电话:(略)
法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略)
法院联系地址:(略)
法院网址:(略)
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联系电话:(略)
中国银行惠州分行联系电话:(略)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联系电话:(略)
中国邮政银行惠州市分行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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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