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走访宣传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走访宣传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项目概述:(略)
4、招标内容:
分包 | 采购内容 | 控制价 | 走访数量(万户) | 总预算(万元) | 合同期限 |
1 | 宣传走访 | 2元/户 | (略) | (略) | 1年 |
注:(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已纳入邮政合作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不能报名;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劳务承揽合作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5.8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5.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略)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5.(略)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5.(略)中标人承诺与所聘用的员工订立书面聘用合同,依法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保险。供应商为外包人员购买的工伤险和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险整体额度不低于(略)万元。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略)
6.2方式:
(1)CA办理及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略)
(2)“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成功后,需要投标单位同时将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③标书费缴纳凭证。以上资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略)@(略).com,并致电代理公司((略)-(略)、(略)),邮件正文务必注明参加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售价:(略)
7、公告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3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方式:(略)
8.2开标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8.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8.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5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8.6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视为放弃投资资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公告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发布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同时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