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北湖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代理机构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北湖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建设规模:(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设计服务期限:(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最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略)年5月至(略)年(略)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略)](略)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略)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略)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略)开标室(龙湖大路(略)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6.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形式:(略)
6.4投标文件解密:(略)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日期:(略)
转载自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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