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定远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略)
1.因项目工期调整,原先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延期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2.问“请问该项目可否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做投标预算?2.请问公司土建造价人员的签字盖章是否认可??”
答:(略)
3.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略)
答:(略)
4.问“我单位所用业绩名称为“垦造水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台山市端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为“建设任务(略).(略)亩,新增水田面积(略).(略)亩。该项目为垦造水田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项目类型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用业绩的建设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内容皆与本项目要求一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是类似业绩类型,我公司业绩有且仅有项目名称非农业综合开发,请问是否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答:(略)
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