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拟转让报废固定资产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转让内容:(略)
2.挂牌价:(略)
3.本交易项目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转让价格不低于挂牌价且出价最高者,若出价最高者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报价无效,将不予出售。
?????二、转让须知
(一)转让的报废固定资产状况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二)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后勤保障科签订协议并到财务科分批次缴纳中标款。再凭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凭证和协议,5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将废旧物资运走。
(四)中标人负责对报废物资拆除、搬运、装吊、运输等,并承担所有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费用,以上过程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我院无关。
(五)中标人必须保证在不影响我院医护人员和病人、不影响我院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将物品运出。如有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运走物资、违规处置物资、造成事故或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等),我院将视违规情况扣除保证金,直至全部扣完;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医院损失,中标人还需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无违约情况,我院将在中标人履约后向其全额无息退回保证金。
(六)本次公告转让的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卖或临床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三、报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投上述标的四、报名及相关资质审核
(一)响应资料提交时间:(略)
(二)响应资料提交地点:(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略)
2.勘查现场咨询:(略)
(三)报名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并盖章确认):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
2.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响应登记:(略)
本二维码用于响应登记,报名成功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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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勘查现场:
1.集中时间:(略)
2.集中地点:(略)
3.通过审核的报名单位请按时来院参加现场勘察(勘察有1处),勘察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扰乱现场,更不能影响医院正常运作,否则将取消报价人资格。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现场勘察的,医院不另外安排时间勘察,视为投标人对物资状况无异议。
五、评标与开标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报价方式:(略)
(四)开标:(略)
附件1.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专用设备)
附件2.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医疗设备)
附件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通用设备、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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