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略)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远泰路9号一号楼二层,共2处食堂。食堂主要提供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日早、中餐、公务接待用餐,双休日、节假日等按照采购人不定期加班需要,提供加班人员用餐。人民法院食堂、执行局食堂目前各有大餐厅一个,共需提供约(略)人就餐(包括人民法院食堂(略)人,执行局食堂(略)人)。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提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仅负责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包间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并支付每月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气、日杂用品及所有原材料成本等相关支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略)操作系统。
5.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下简称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
7.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资格审查环节响应文件仍须提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8.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