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在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需征信无不良记录;3.意向承租方的业态经营不能影响招租方酒店的正常经营;4.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范围的消防验收及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5.意向承租方须现场踏勘,并和招租方签订《现场踏勘表》,报名时须提交有招租方签字盖章《现场踏勘表》。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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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餐饮/零售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租赁期限不超过(略)年(略)月(略)日。 |
| 租金挂牌价 | (略).5元/㎡.月 | 租金价格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增幅不低于3%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每支付周期开始前的(略)日内缴纳本周期租金。 |
| 租赁押金 | (略).4元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按交付标准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