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详见附件 |
| 资格条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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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1.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或影响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业态,且不得经营与使用明火相关的业态。2.承租人业态规划应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并自行办理物业空间消防手续。如因承租人业态规划导致物业空间部分面积不能使用的,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提出调减租金的要求。3.出租人将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白云北路站、诚信路站、茶园站、马王庙站、延安西路站物业空间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有权以自身名义在租赁范围内进行商业经营、命名及广告设置,但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出租人规定,不得损害出租人权益。承租人对经营活动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违规需立即整改,情节严重可终止合同并赔偿。承租人使用名称和广告需出租人审核,合同终止后应立即撤除相关标识和广告,否则出租人有权处理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费用。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一)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略)年,租赁期限自物业空间起租日(即经营准备期满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2.如物业空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其他非双方过错导致的特定原因(如重大设施故障、第三方权益纠纷等),致使各物业空间无法正常交付的,双方可根据事实情况另行协商确定物业空间的交付日期,如协商不成,租赁合同自行解除,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二)经营准备期经营准备期为9个月,自各物业空间交付日起计算。经营准备期是指用于承租人进行物业空间后续工程建设、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安装,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经营筹备的时间。经营准备期内不计算租金,但承租人须按规定承担经营准备期内的水费、电费、物管费和设备等因其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租金收取1.租金采取预收方式,每年收取一次。2.第一期租金的收取:(略) |
| 租赁押金 | (一)履约保证金按包件成交价首年租金的(略)%(以万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二)待承租人、出租人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合同义务或合同解除(略)个工作日后,在承租人无违约且按合同规定缴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三)如交易机构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月内承租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但未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