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牌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内,各潜在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连续报价并将最终报价单递交给委托人或交易机构确认后、每个标的中最高报价者为该标的的确定受让方,如现场不遵守报价规则委托人有权拒收其报价。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略)元。挂牌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人的报价。 2、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无需去交易机构现场登记,只需将上述资料扫描打包发至(略)@qq.com即可并告知意向标的段。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全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按时完成资产交接的,其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委托方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本项目代理机构签收《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代理机构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