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龙王头停车场等场站)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龙王头停车场等场站)设备部分(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平潭嘉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统筹,争取债券,上级补助,企业自筹、社会投资,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龙王头停车场等场站)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规模:(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2.6技术规格:(略)
2.7交货地点:(略)
2.8交货期:(略)
2.9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招标项目,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先前发生过,开标前已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略)
帐户名称:(略)
帐 号:(略)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