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安陆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外部供电专线工程(项目名称)安陆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外部供电专线工程(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 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能力;(2)设计资质:(略)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财务 要求 | 提供近三年((略)、(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如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满足该要求 | 业绩 要求 | 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有一项输电工程或者变电工程或者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投资额≥(略) 万元)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均有效 | 信誉 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略))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满足该要求,上述内容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投标人在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项目 经理 资格 | 项目 经理 |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人 |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本项目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设计 负责人 资格 | 设计 负责人 | 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施工 负责人 资格 | 施工 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项目 管理 机构 其他 主要 人员 | 施工员 | 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安全员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 3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质量员 | 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资料员 | 持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材料员 | 持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1人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 | 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 |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 提供(略)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 |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 | | 投标人承诺不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
备注:(略) 2.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4.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