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质资格要求 (1)竞选人须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且企业信誉良好,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工程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1.2业绩要求 竞选人近三年(自(略)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无证明材料或达不到资格要求的,不通过资格评审。 1.3信誉要求 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截图) (5)在最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附查询截图)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1.4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一名现场负责人(具有其中一项:(略)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1.6不同竞选人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工程项目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