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现就我院(略)年劳动纠纷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开展采购前市场调研,特发布本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年劳动纠纷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服务需求
详见《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劳动纠纷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现行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有丰富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劳动法律事务领域有成功代理案例。
(四)服务团队应配备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劳动政策及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的专业律师。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调研。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采购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响应时限
参与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1日(略):(略)
五、递交资料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结合项目情况合理报价,按要求填写附件1(报价文件)、附件2(报名表)、附件3(报名文件首页模板)。所有资质证明及报价文件需同时提供PDF签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WORD/EXCEL格式),统一打包后发送至邮箱:(略)
六、声明事项
(一)本次调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
(三)本次市场调研为采购需求论证的前置工作,不构成采购行为。供应商提交的需求建议(含服务参数)经采纳将作为后续招标文件编制参考,所有材料仅用于需求论证,不构成采购承诺。
(四)参与本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均视为自愿提交相关材料,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补偿及奖励给付义务;供应商因参与调研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提交方自行承担。
(五)我院有权就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询问,供应商应确保相关人员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实质性回应。
(六)凡参与本次需求调研的供应商,即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声明内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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