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水治理改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曲靖开发区焜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的招标规模
新建规模为4.5万m3/d高品质再生水处理设施以及DN(略)-(略)再生水配水管线,合计约(略)公里;4万m3/d规模低品质再生水加压泵房及高位水池各1座,以及DN(略)-(略)配水管网约(略).5公里。建设内容为再生水厂区范围内相关的各种构、建筑物的工艺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以及厂外配水管线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本项目估算总金额(略)万元,其中,建设安装工程费(略)万元。计划工期:(略)
2.3.实施计划:(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略)】(略)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曲靖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执行。
3.5其他: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
3.5.2业绩要求:
(略)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或在建)合同金额在1.8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一项。(业绩证明材料:(略)
3.5.3财务要求:(略)
3.5.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人员团队要求:
本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要求:(略)
3.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方法评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资料获取时间
[if !supportLists]1、[endif]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通过线上报名,招标资料获取时间:(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资料费用:(略)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