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万源市官渡镇通组道路建设产生砂石资源
处置的公告
经万源市人民政府同意,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将万源市官渡镇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剩余砂石资源委托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处置,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处置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略)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其他说明
(一)资产状况:
序号
标的位置和
名称
资源量
资源
类型
起拍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备注
1
万源市官渡镇通组路建设项目(荆竹坝村秦家沟组段)剩余砂石资源
1.(略)万立方米
砂石
原料
9.5
万元
0.(略)
0.5万元
资源量详见《复核测绘报告》
(二)交付标准:(略)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处置的砂石资源量为万源市官渡镇通组路建设项目(荆竹坝村秦家沟组段)工程建设施工红线范围内产生的剩余砂石资源,成交价不受资源实际数量变化的影响。
2. 标的物移交后的采挖、运输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标的物展示于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略)
4. 地质构造、矿产资源赋存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复核测绘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的资源量、品位等仅代表现阶段的认识。对此,竞买人需认真考察,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查阅地质有关资料,到实地进行踏勘,详细了解该砂石资源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5. 竞得人须在通组道路建设项目开始前采挖、清运砂石料,不得影响道路建设项目进度。
6. 其他未尽事宜,由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官渡镇人民政府和竞得人协商解决。
三、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竞买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四)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略)
(二)资格审查主体:(略)
(三)资格审查地点:(略)
(四)意向竞买人须向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相应资格审查资料
1. 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价申请书(详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意向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2. 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意向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略)
资料递交要求:(略)
(六)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竞价规则及竞买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买文件内容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1)未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八)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方式:(略)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双方在成交公告期满五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竞得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略)
七、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注:(略)
工商银行开户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建设银行开户行:(略)
(三)网上竞价开始时间:(略)
(特别提示:(略)
(四)网上竞价地点:(略)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略)
在网上竞价当日,意向竞买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买人,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买人按照标的物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不允许起始价报价),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 (略) 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竞买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认可本项目处置起始价。意向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处置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略)
(五)网上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股联系电话:(略)
九、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一)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与资产处置方签订竞买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 意向竞买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 意向竞买人未认可本项目处置起始价的;
4. 竞得人不按时签订竞买合同或不按时缴纳成交价款的;
(二)本次资产竞买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次公开处置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竞买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竞价人对本公告中竞争性处置方式、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网上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资产方提出;意向竞价人对公告期限、网上报名、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上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交易机构提出。
意向竞买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方提出异议。
意向竞买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竞买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竞买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处置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竞买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 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 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买标的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 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处置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略)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略)
十一、特别提示:
1. 意向竞买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竞买人承担。
2. 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略)-(略),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
3. 建议供应商配置:(略)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CA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竞价进入延时阶段后,报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最终导致竞买失败。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1
竞价申请书(样本)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处置相关资料并对其竞买资产实地查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我方愿意按处置公告的规定,交纳竞买标的(名称:(略)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网上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处置公告所载意向竞买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处置中以及网上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竞买人:(略)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声明:(略)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
授权代表:(略)
日期:(略)
附件3
出让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住所:(略)
竞得方:(略)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 经营地址:(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乙方通过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成功竞得本合同所述砂石资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资产位置:(略)
2、资源类型:(略)
3、资源储量:(略)
4、处置方式:(略)
5、成交价格:(略)
1、交付标准:(略)
2、清运期限:(略)
3、清运责任:(略)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账户。
2、乙方支付价款时,须备注“万源市官渡镇通组路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价款”。
3、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付款凭证向出让方或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竞买保证金的无息退还手续。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允许乙方在该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清运砂石资源。
2.有权监督乙方的清运活动,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不得影响道路建设进度的要求。
3.在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超出批准的施工红线外采挖砂石资源时,按照非法采矿处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清运并处置施工红线范围内的砂石资源。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万源市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清运时限的管理要求,确保道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支付成交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成交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略)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清运期限,影响道路建设项目进度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立即清除剩余砂石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已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3.若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4.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或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应急处置险情、灾害等公共利益需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出让方(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略)
竞得方(乙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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