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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肖晓英名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富华北路1号福都花园1单元(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略)号】的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早上(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早上(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风险提示:(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风险自负。
八、费用承担:
1.因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不动产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3.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应当自行与相关部门机构核实并协商解决,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要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线下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略)-(略) (略) 姚先生 可加微信 (标的物详情咨询、看样时间咨询、签成交确认书、拍卖其他事项咨询)
公司地址:(略)
公司服务公众号:(略)
案件承办人:(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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