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自然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略)-(略) | 祥云路与徽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略).8 | (略).6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略) | ≤1.3 | ≤(略)% | ≥(略)% | (略).7 | (略) |
(略)-(略) | 扬之南路东侧 | (略) | (略).(略)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略) | ≤2.0 | ≤(略)% | ≥(略)% | (略).(略) | (略) |
需说明的事项:
1.上述地块净地出让,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略)
2.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略)〕(略)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自然资用〔(略)〕2号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略)年版)〉的通知》规定。
4.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略)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1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略)
公开挂牌地点:(略)
五、付款方式:
上述地块,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略)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四)本次出让宗地受让方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略)个月。
(五)(略)-(略)号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在满足消防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按现状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人如需新建建筑物须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报审。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