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略)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服务年限:(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略)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应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
3.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无债券承销业务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略)
3.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注:(略)
3.4.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略)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
投诉地址:(略)
投诉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