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的房产为位于金都街清真开发公司综合楼六层办公室。仅有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哈房权证阿城区字第(略)号,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转让方未提供土地证,房屋总层数6层,房屋所在层6层。参考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建成年份(略)年,用途为办公。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了解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自行判断办理房产证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如发生纠纷或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哈交所无关,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并向相关单位了解权属变更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手续;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黑龙江天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黑天信评报字【(略)】第(略)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授权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此房产,转让方为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此项目成交后,由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合同。五、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不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七、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八、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标的基本情况房屋建筑物类标的信息坐落位置:(略)建筑面积(平方米):(略)附属设备:(略)使用年限:(略)总层数:(略)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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