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税务尽调机构为公司拟投资项目
提供专项服务的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经扬华”或“公司”)是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为加快主责主业领域产业布局,国经扬华拟实施对某标的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标的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境内,截至(略)年(略)月(略)日的账面总资产约4亿元,(略)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亿元,净利润约(略)万元。国经扬华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税务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税务情况开展尽职调查。
本次采购内容为标的公司税务尽调服务项目,选聘一家税务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略)年至今的税务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充分摸排标的企业涉税风险,出具《税务专项尽职调查报告》,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日起至交付《税务专项尽职调查报告》为止。
报名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且为中税协认定的4A级及以上等级税务机构。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具备承办税务咨询项目的丰富经验。
(一)公司发布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报名文件》及《比选文件》;
(三)比选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比选对象进入比选谈判程序;
(四)组织开展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对象逐一进行谈判,并在谈判结束时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及评审标准对比选对象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发布比选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与中选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比选报名时间:(略)
1.报价要求:(略)
2.限价:(略)
比选申请人应将文件材料编制成册,其中比选文件需密封装订提交,报名文件不作密封要求。报名截止后,公司将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比选机构进入比选谈判程序。
1.报名文件
(1)基本情况介绍。
(2)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3)近三年来承办的类似税务尽职调查或咨询项目介绍,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章面以及体现具体服务范围的关键页)。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情况介绍。
(5)项目承诺书(对本机构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应为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一套报名文件,打印并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
(1)项目拟实施工作方案。包括此次税务尽调项目的整体设想、拟采取的方法、措施、工作进度安排等。
(2)拟派团队情况。拟派团队人员简历介绍,拟派团队负责人近三年的类似业绩介绍,拟派团队的特殊优势介绍等。
(3)项目收费报价。本项目报价为总额报价,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及增值税税费等。
(4)中介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参考评审标准)。
比选文件须用A4纸打印并单独密封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提供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比选文件,每份比选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有关比选资料均不退回。
本次比选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七、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综合实力
((略)分)
1.认定等级(最高5分)
(略)年中税协认定为5A级得5分,4A级得3分。
2.成立时间(最高5分)
(略)年以上得5分;(略)-(略)年得4分;(略)-5年得3分;5年(含)以下得2分。
3.营收规模(最高5分)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发布(略)年度税务师行业信息的公告》,(略)年收入规模1亿元(含)以上的得5分;(略)万(含)-1亿元的得4分;(略)万(含)-(略)万元的得3分;(略)万(含)-(略)万元的得2分;(略)万(含)-(略)万元的得1分,(略)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2
服务方案
根据参选机构制定的具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分。具体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分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服务质量控制等,其中
1.项目服务工作流程完整、内容清晰全面((略)分);
2.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安排合理((略)分);
3.服务质量控制及信息保密措施完善(5分)。
3
服务团队
高级合伙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5分);项目负责人有管理咨询及重大投资、并购、转让、重组等方面的工作经验(5分);配备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等其他专业人员(5分)。
4
类似业绩
近3年具备国有企业财税顾问、咨询经验的(提供业务约定书关键页复印件盖鲜章,客户机密可脱敏),每项业务得5分,不超过(略)分。
5
收费报价
1.投标人应以“综合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应包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2.全体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基准价计分(略)分。
3.低于和高于评审基准价的扣分:(略)
我公司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参加比选的税务尽调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中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通过公司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
在项目评选期间,如果我公司发现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所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虚等情形,或是实际执行情况与申报材料所述不一致,且未获得我公司同意的,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或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本项目比选不收取任何保证金,中介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以我公司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涉及的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在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略)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参考模板》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略)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形式
执业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成立时间
中税协评级
注册资金
(略)年收入规模
执业范围
备注
申请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拟派团队成员情况
类别
职称
学历学位
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参与项目
个人荣誉
项目
负责人
其他
成员
注:(略)
承诺函
四川国经扬华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申请活动,现承诺我公司符合如下规定:
1)近3年((略) - (略)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且没有处于投标比选禁入期内;
2)近2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监管机构通报;
3)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不存在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4)对参与本次比选及开展相关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委托方及标的企业的非公开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在本次项目同时比选;
7)满足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要求;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略)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略)
时间:(略)
比选报价表
项目名称
比选报价(元)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为本次所提供的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保险、税费等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比选申请人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略)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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