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石屏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出让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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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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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5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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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二)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三)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拍卖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略)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竞买人竞得后须承担相应风险。(二)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调整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政策因素,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州级及县级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支付的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金等费用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和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异议。对采矿权拍卖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拍卖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和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买受人信用信息,对买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买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四)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石屏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