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将公司自有房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标的以标的现状进行竞标招租,招租标的物及情况(地点、面积、用途等)详见房产招租清单。
二、竞标条件:
1、参与竞标者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标者须自主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任何第三方实际使用或共同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如需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屋,须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招租方同意;
3、竞标者中标后,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依法取得并持有相关证照经营(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上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是竞标者本人,在领取相关证照之日起七日内向出租人提交相关证照等材料复印件予以备案,否则以转租论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没收租赁履约保证金。
4、所有标的均为现状招租,面积不论多或少均不再测量,现场以业主方实际交付为准。现场现有所有设备、设施、软硬件资源均有可能清空或损坏和不再可以继续使用,承租人应自行负责所有各种投入、装修、添置或维修。现场无业主方承诺必然向承租人移交的设备、设施、软硬件资源等。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已完全知悉、理解和接受。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业主方向承租人移交、投入、添置、维修或抵扣减免的事项和费用。
三、本次竞标不接受如下经营业态:(略)
四、竞标者资格:(略)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被列入执行名单的竞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为被执行人的单位;
2、以被执行人为负责人、经营者的个体户;
3、与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4、未如期如约履行既往合同者及存在于我司黑名单中的;
5、与招租人租用其他房产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的。
五、招租方式:(略)
六、竞标规则、招租清单、招租公告及附件请自行查阅同安区政府网。
七、报名投件时间、地点。时间:(略)
八、租赁期限及租金缴交方式:(略)
九、公告时间及方式。公告时间:(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略)
联系人:(略)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