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艺术展演”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庆祝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这一重大历史时刻,营造热烈喜庆、欢庆祥和的社会氛围,推动艺术交流互鉴,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作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的作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注入强劲文化动能。我厅拟举办“优秀艺术展演”活动,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优秀艺术展演”活动
二、实施时间
(略)年(略)月—(略)年2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配合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全国各地(略)支优秀演出团队携精品舞台艺术作品汇聚海南,开展专场或者拼盘式线下展演,并同步进行线上沉浸式观赏,全方位呈现我国舞台艺术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二)配合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遴选兼具本土特色与形式创新的中小型剧目/节目,重点扶持青年创作人才及实验性作品,或邀请本土戏曲、歌剧等领域表演艺术家,呈现经典选段与精彩唱段,与部分省外艺术展演一同编排演出,以吸引并增强岛内外年轻观众的关注与参与。
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联动央媒与省级媒体深度报道,以新闻稿件、网络直播、短视频、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优秀艺术展演”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联合部分参展省份文旅部门、院团及海南各市县旅文局官方平台,名人助力传播,全平台话题引导,形成信息多点覆盖,奠定全国性活动声势。
预算(略)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及同类文旅营销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贰本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