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齐河县(略)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资金)已经 德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德水农改领办[(略)]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采购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完善配套计量设施,信息化平台提升等。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采购标2个。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采购1标:(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1-2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标。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 本公告内标段兼投不兼中,按采购1-2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3 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