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运维服务模式
本项目应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张网”运维服务要求,基于“(略)”保障模式,实现各级法院分层分工、递进流转和高效协作。本项目需依托全国统一的协同工作机制、规范、全流程的管理体系架构,构建适用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新的一体化、协同化运维管理体系。
二、应用运维
1.“一张网”应用运维
针对“一张网”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内容需全面覆盖应用支持、培训等多个维度,涵盖统建应用支持服务深化、应用成效服务提升、账户安全服务等服务。本项目“一张网”应用运维服务对象包含办案办公工作桌面、诉讼服务、立案、审判、执行、信访、通用业务、移动办案、审判管理、行政办公、人事管理、业务中心、数据中台等一级功能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中院本级使用咨询:(略)
(2)业务故障处理及故障记录:(略)
(3)应用故障上报:(略)
(3)账户权限处理(应用权限、账户、组织机构):(略)
(4)业务流程配置:(略)
(5)缺陷跟踪与反馈:(略)
(6)升级测试验证:(略)
(7)用户培训与回访:(略)
2.本地自建信息系统及相关场所运维
负责法院自建信息系统及相关场所的运维保障工作,涵盖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信息机房、数字法庭和审委会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基础设施运维:(略)
(2)网络系统运维:(略)
(3)会议保障服务:(略)
(4)机房环境运维:(略)
(5)终端设备运维:(略)
(6)操作系统运维:(略)
(7)数据存储备份系统运维:(略)
(8)数字法庭运维:(略)
(9)弱电工程运维:(略)
((略))安全设备运维服务:(略)
((略))其他场所类设备保障等增值服务:(略)
三、运维管理
对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团队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组建团队,确定职责,制定服务计划,确保运维服务规范,运维流程科学。团队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网络和数据安全的有关规定。
2.记录服务事件,定期提交运维报告。
3.运维工作考核监督,定期对运维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包括服务质量保障监督、用户满意度评价,跟踪用户的服务请求处理情况,检查各交付物的完备性和及时性。
4.建立激励机制,对连续评价落后或低于某一评价基准分数线,院方提出明确建议的,应当及时调整具体团队人员。
四、保密管理要求
1.所有运维人员以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要求与运维主管部门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
2.运维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认真遵守本人所在单位与运维主管部门签订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3.认真遵守运维主管部门对运维服务商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运维安全意识;
4.对在本项目运维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法院的秘密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过程中不刺探、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
5.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法院的秘密信息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6.在没有获得运维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运维服务内容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
7.因运维服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必须在运维主管部门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任何个人均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8.如发现上述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应当及时告知运维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秘密信息进一步扩散,并接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的处罚;
9.保证运维任务完成后仍对其在运维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法院的秘密信息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略).运维人员离岗时,应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五、相关要求
1.运维服务期限:(略)
2.现场提供至少4位运维工程师进行长期驻地运维服务,运维工程师具备3年以上政法机关运维工作经验。
3.具备2小时内故障定位及解决故障问题的能力,提供全年(略)小时驻场运维服务。
4.任何时间若有突发故障能够立即到现场进行解决。
5.具备协调组织能力,当一线故障问题无法解决时能够协调组织二线工程师进行远程或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实现快速响应解决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
6.能够和省法院运维工作内容无缝衔接,配合省法院运维工作组部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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