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服务需求
为大石桥市(略)名(略)-(略)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涵盖大石桥市辖区内居家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员定期进行个人护理、心理疏导、室内清洁、咨询服务等服务。
2.服务期限:(略)
3.服务地点:(略)
二、项目概况
帮助服务对象及监护人克服和减轻生活压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公益性社会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居家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家庭环境和个人卫生、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原则上每年服务不少于(略)次。 具体包括:
1.生活照料和护理
(1)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的个人卫生护理,如理发、修剪指甲等服务。
(2)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提供清洗、洗涤服务。
(3)整体清洁,箱体整洁。清洁厨房,厨房表面无油烟污渍。
(4)为居家托养对象读书、读报、进行交流,能够掌握其心理或精神的变化。由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心里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5)紧急求救,如托养对象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进行救助,并通知家人、亲属及监护人。
2.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1)以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普及简单的礼仪知识、两性知识等基本社会行为准则和常识。
(2)对心理和行为出现异常的服务对象进行关注,有必要时召集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分析,为其制定行为矫正方案。
(3)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教育培训、上网和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服务,使其对社会具备一定的知晓度。
(4)根据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和提升情况,适时调整社会适应辅导计划。
(5)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康复训练等服务。
3.室内设施维护
(1)为居家托养对象进行简易家具维修、上下水维护。
(2)为居家托养对象的室内电线、电灯进行排查。
4.其他服务对象的日常需求。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略)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