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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淘宝网的司法拍卖相关指南及本院发布的本拍品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一)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为“丹香御府”,产权证号为渝((略))垫江县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套内面积(略).(略)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二)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三)查勘时拍卖标的物堆放有杂物;产权房号与派出所房号登记不一致,派出所登记房号为“文化西路(略)号”,开发商命名为“2期(略)-负1-(略)”。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不含室内动产。
(四)来拍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时物业告知截止(略)年(略)月欠物业费(略).(略)元,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水、电费无法查询,在成交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前的物业费欠缴部分由被执行人负担,成交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的水、电、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维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形,但不排除实际存在维修基金及其他欠费情形,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六)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七)该标的产权证为栋证,未办理分户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具体情况,并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分证责任及相关费用。
本公告所附资料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略)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无人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经垫江县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优先拨打辅助拍卖机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略)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财产处置组:(略)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垫江县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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