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略)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略)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资质:(略)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略)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略)](略)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略)](略)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义)。(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③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4、关于联合体投标:(略)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7、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